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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月”里的司法守护:最高检发布9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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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月"里的司法守护:最高检发布9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河南银盈律师事务所普法专栏 · 2026年10月17日


一、本期司法动态速览

  •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年10月16日,在"敬老月"活动期间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共9件。
  • 发布背景:今年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30周年,本次发布是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 "敬老月"主题:"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
  • 覆盖领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追索赡养费用、整治私域直播、规范养老机构监管、维护老年人社会保险权益等。
  • 履职主线: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全方位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本文结合9件典型案例,围绕"养老院安全、防诈骗、赡养、养老待遇、工伤保险、养老服务保障"等老年人关心的问题,为您梳理权益保护要点与法律风险提示,文末附发布内容原文。


二、背景:为什么今年"敬老月"特别值得关注?

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既是"家事",更是"国之大事"。老年人群体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识别能力下降、维权渠道不畅等现实困境,容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消费陷阱的目标,也容易在养老待遇、工伤保险等权益上受到侵害。

此次最高检在"敬老月"期间集中发布9件典型案例,正是以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检察力量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对普通家庭而言,这些案例既是一份"避坑指南",也是一张"权益清单"。


三、核心内容解读:9件案例划出4条"银龄安全线"

安全线一:养老机构安全不容失守——"防火"是底线

案例一(陈某威重大责任事故案):广东东莞某护理院擅自将设计为避难间的房间改作疗养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长期处于手动状态、消控室无人值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无水,致火灾发生后不能有效扑救,造成4死9伤、直接损失280余万元。检察机关在无法认定放火犯罪的情况下,聚焦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取证追诉,最终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作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陈某威有期徒刑一年。

律师提示:养老机构负责人既是经营者,更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擅自改造消防设施、关闭报警系统、安排无证值班,一旦出事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而非简单"赔钱了事"。为老人选择养老机构时,家属可重点查看其消防验收、值班制度、安全疏散落实情况。

安全线二:防范"坑老"诈骗——天上不会掉"文玩"

案例二(张某甲等27人直播诈骗案):犯罪分子在直播平台开设直播间,通过投流精准引流老年群体,编造"离婚分割财产""家人患病急需用钱"等虚假事由骗取信任,再以"帮您保管名贵文玩、短期高价回收"为诱饵,诱导老年人缴纳"保管费",受骗196人、涉案金额930余万元。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全程追赃挽损,追回资金820余万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针对平台审核不严提出建议,推动平台推出老年用户专属保护功能。

律师提示:凡以"低价代购、内部名额、高价回收、稳赚不赔"话术诱导老年人大额付费的,多为骗局。"帮您保管宝贝、到期高价回收"几乎等同于"骗您交保管费"。家人应多与老人沟通,帮助识别此类"温情牌"套路,发现被骗立即报案并配合追赃。

安全线三:赡养与养老待遇——老人的"养老钱"有保障

案例三(赡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山东诸城姜某瑞、管某芹夫妇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其亲生子女及自幼抚养成人的养子均未履行赡养义务。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推动法院判决三人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医疗费均担,并注重修复家庭关系,判决后回访探望,让赡养费"有着落"、亲情不因诉讼而撕裂。

律师提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同样负有赡养义务,不因"不是亲生"而免除。老人无力诉讼时,可申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也可通过村委会、司法所等先行调解,既保护权益又尽量缓和亲情。

案例四(养老待遇重核行政监督案):四川乐山朱某某退休待遇过低,其14年"视同缴费年限"因单位历史疏漏未被认定,多次反映未果。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协同法院组织单位与老人调解,最终由单位赔偿养老金差额损失,老人撤回再审申请,权益及时兑现。

案例五(超龄劳动者工伤索赔监督案):江西九江63岁保洁员淦某生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社保部门以"已超退休年龄、系劳务关系"为由不予认定工伤。检察机关查明其实际受单位管理、领取工资,实质为劳动关系,依法提出抗诉,最终单位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九江市由此推动出台配套办法,8800余名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律师提示:超过退休年龄不等于不享受工伤保障。超龄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符合条件应依法认定工伤。企业也应及时为超龄用工人员配置工伤保险或补充保障,避免"一赔了之"的用工风险。

安全线四:养老服务消费与设施——监管织密"防护网"

案例六(私域直播虚假宣传案):上海闵行一些门店以"免费贴眼贴、量血压"引流,将普通食品宣传为有治肾病、糖尿病疗效的"神药",诱导老人高价购买。检察机关邀请老年"益心为公"志愿者配合取证,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对6家门店行政处罚、罚款55万元、关停3家,并开展涉老食品营销专项排查。

案例七(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案):贵州织金9家敬老院存在72处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未完全整改后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完成无障碍坡道、扶手、防滑地面等改造,并建成农村养老无障碍数字化监管系统。

案例八(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案):北京通州某养老机构一次性预收5年养老服务费,涉及老人300余人、违规预收7300余万元。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民政部门全面整改,将预收费资金纳入监管账户、与29家机构、7家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守住老人"养老钱"安全底线。

案例九(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案):江苏盐城部分小区应配未配养老服务用房、用房被挪用。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最终盘活77处养老服务用房、清退挪用场所21处,并推动修订建设管理办法,从源头规范配建移交。

律师提示:老年人消费应认准正规渠道,警惕"免费体验""专家讲座""内部品鉴"等引流式营销;涉及大额缴费(养老、保健、投资)务必多方核验、保留凭证。子女可主动帮助老人查询机构资质、核对合同条款,必要时咨询律师。


四、律师提示与服务建议

给老年人 / 子女: - 防骗为先:凡要求转账、"代保管"、缴纳"保管费""会员费"的,一律先与家人商量;切勿轻信"名贵回购""内部通道"等话术; - 守住钱包:涉及养老院缴费、大额预存,务必查看资质、签订书面合同、核对收费与退费条款,警惕"一次性预收多年"模式; - 依法维权:遭遇赡养不履行、工伤不受理、养老待遇被侵害等,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支持起诉,或通过村委会、劳动监察、12345等渠道反映; - 留存证据:保留合同、票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病例材料等,便于维权时举证。

给养老机构 / 用工单位 / 经营者: - 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无障碍、预收费监管等法定要求,杜绝"重经营、轻安全"; - 规范用工保障:依法为超龄用工人员提供工伤保障,如实履行社会保险义务,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 诚信合规经营:杜绝虚假宣传、"贴牌"卖劣、捆绑消费等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依法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总体来看,这9件典型案例传递出明确信号:司法与检察监督正在为"银发族"编织一张覆盖人身、财产、养老待遇、消费权益的全面保护网。对老年人的守护,既靠制度与司法机关的"硬约束",也靠家庭与社会的"软关怀"。愿每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老有所乐。


五、附:发布内容原文

以下内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新华社报道《涉电诈坑老、赡养纠纷等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26年10月16日)整理转录。

(一)发布通稿

今年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10月16日,在今年全国"敬老月"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以鲜活案例阐释法律精神,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检察力量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今年全国"敬老月"的主题是"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此次发布的9件典型案例涵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追索赡养费用、整治私域直播、规范养老机构监管、维护老年人社会保险权益等重点领域,充分展现"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办案成效。

刑事检察方面,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依法追究养老机构因管理缺失、履职疏忽引发的安全事故类犯罪,全链条惩治保健品诈骗、投资陷阱、收藏品骗局等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黑灰产,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并协同开展综合治理;民事检察方面,聚焦追索赡养费等涉老民事案件支持起诉,让陷入生活困境的老人"赡养费"有着落,通过依法履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行政检察方面,聚焦超龄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养老保险待遇等老年人急难愁盼,依法办理涉老年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深入推动涉老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紧盯私域直播虚假宣传、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等重点问题,积极稳妥开展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强化涉老权益保障,坚持个案监督与系统治理相结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国家人口老龄化战略实施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二)印发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全国"敬老月"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及时总结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现予印发,供参考借鉴。

(三)9件典型案例(案情与要旨摘编)

1.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威重大责任事故案 【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罪 养老机构安全 十一号检察建议 被告人陈某威系东莞某护理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2024年4月4日凌晨,该护理院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17万元。调查认定:护理院擅将避难间改为疗养房,消防设施不合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手动状态,消控中心无值班人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无水且未启用,致初期火灾无法有效扑救。检察机关在无法认定放火犯罪的情况下,聚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取证追诉。2025年6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陈某威有期徒刑一年(负事故次要责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不宜适用缓刑),判决已生效。检察机关还推动与民政、公安等八家单位签《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工作备忘录》,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2.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甲等27人诈骗案 【关键词】老年被害人 直播诈骗 追赃挽损 社会治理 2023年起,张某甲等人在直播平台开设直播间,投流精准引流老年客户,编造离婚分财产、家属患病急需用钱等虚假事由骗取信任,以"代保管名贵文玩、短期高价回收"为饵诱骗老年粉丝缴纳保管费,涉案物品均为廉价工艺品。27人共骗取全国196名被害人930万余元,多数为老年人。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并追加认定151名被害人、追加逮捕5名漏犯,追回涉案资金820万余元;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4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00万余元。2026年5月,长垣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甲等人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检察机关还向直播平台提出建议,推动完善识别体系、出台老年用户专属保护功能。

3.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姜某瑞、管某芹与姜某军、姜某妍、管某周赡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 【关键词】老年人权益保障 养子女赡养义务 家庭关系修复 民事支持起诉 姜某瑞(73岁)、管某芹(71岁)夫妇育有两子女,并自幼抚养侄子管某周至成年。2024年姜某瑞脑溢血住院花费4.68万余元后,三子女因赡养分担分歧均未履行义务,夫妇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受理申请后支持起诉,诸城市法院判决三子女自2025年4月起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医疗费由三人均担。检察机关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判决后联合回访,三子女按期支付赡养费并主动探望老人。本案明确了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同等赡养义务。

4.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推动弥补养老待遇损失案 【关键词】老年人权益保护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再审检察建议 和解 67岁退休职工朱某某申请将其1978—1992年在某运输公司的14年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重核养老待遇,因单位1992年补缴时历史疏漏未将其纳入,社保部门以信息系统无记录为由不予重核,历经复议、一审、二审、再审均未获支持。乐山市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原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监督,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期间协同法院组织单位与老人调解,单位赔偿养老金差额损失,朱某某自愿撤回再审申请,权利及时兑现。

5.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保障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案 【关键词】超龄劳动者 工伤保险待遇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63岁保洁员淦某生2021年10月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社保部门以其已达退休年龄、系劳务关系为由不予认定工伤,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九江市检察院查明其受单位规章制度管理、领取工资,实质为劳动关系,且其享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等同于《解释(一)》第三十二条所称"养老保险待遇",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期间单位同意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并达成补偿协议。九江市同步推动出台《某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截至2026年7月全市8800余名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6.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私域直播 虚假宣传 "益心为公"志愿者 闵行区多家门店以免费贴眼贴、量血压引流,通过闭门直播、会员微信群等私域渠道,将普通食品"某蝉花虫草纯粉"宣传为具有治肾病、糖尿病等疗效并由"国药大师"研发、获"诺奖"的产品,诱导老年群体高价购买。检察机关借助老年"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取证,向区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6家经营者行政处罚、罚款55万元、关停3家,并开展涉老食品营销专项排查、立案9起。

7.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农村养老服务 无障碍环境建设 织金县部分乡镇敬老院出入口设台阶、湿滑区域防护缺失,轮椅老人通行困难。检察机关联合残疾人联合会、专家志愿者调查,查处9家敬老院72处无障碍设施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后经跟进调查仍达55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整改:建设标准化坡道14处、改造出入口和公共浴室、增设防滑地面、安全抓杆、连续扶手,免费适配辅具21套,并建成县级农村养老无障碍数字化监管系统,2026年2月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8.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养老机构预收养老服务费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养老服务 预收资金监管 通州区某养老机构以一次性预收5年养老服务费为主要收费套餐,涉及老人300余人、违规预收730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依法约谈整改:调整收费模式为按月、季缴费,开立资金专户,将7300余万元预收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并对全区32家机构开展自查检查,与29家机构、7家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存入预收养老服务费及押金9800余万元,健全预收费制度闭环。

9.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养老服务用房 长效机制 盐城部分小区存在养老服务用房应配未配、被违规挪用、消防无障碍不达标、产权不清等问题。检察机关对辖区208个小区实地核查后,向区社会事业局、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域整治:盘活77处养老服务用房并投入运营,清退违规挪用场所21处,增设无障碍设施35个、消防设施66个;并推动修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未经实质性联合验收的项目一律不予竣工备案和交付使用。


本文由河南银盈律师事务所基于公开司法动态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及合规事项请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及新华社报道(2026年10月16日)《涉电诈坑老、赡养纠纷等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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